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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不如狗?201位编剧联名声援,愤怒从何而来?

GuDuo骨朵编辑部 骨朵网络影视 2021-07-19





 文 │ 经纬


“虽沾巾覆形,不及贵门犬?”“难道我们编剧的工作还不如他们家的一条狗吗?“郭敬明独创‘副编剧’也就忍了,但给狗署名实在忍无可忍!
 
当编剧张慧敏实名举报制片人刘燕燕在主旋律电视剧《马兰谣》中给自家的狗艾米署名编剧一事被曝光后,许多编剧同行愤概而言。

随即,著名编剧汪海林、宋方金、余飞、李亚玲等人也纷纷在微博转发评论此事。6月20日,由201位编剧自发组成一支联署声援大军,更是誓要维护和捍卫编剧的人格尊严,将矛头直指制片人刘燕燕。
 

据悉,今年4月,刘燕燕状告张慧敏的名誉侵权案已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该案起因是编剧张慧敏写剧本半年多却没拿到稿酬,在网络上陈述此事索要稿酬反被刘燕燕起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相关案情并不明晰,有待法院的进一步判决。
 

但在此次举报事件中,张慧敏并未参与《马兰谣》的任何创作,仅以知情人的身份写下这封公开的举报信,信中除了陈述此荒诞不经之事外,还附有录音和截图佐证。无论先前张与刘对薄公堂孰是孰非,但此次给狗署名编剧一事,不得不说让无数编剧同行唏嘘不已、愤慨万千。
 
“编剧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多年来编剧一直处于行业最底层,几乎每个编剧都经历过很多次被制片方霸凌的事件。”一位联署声援名单中的编剧对骨朵如是说,直指如今编剧行业的痛点与困境。

人不如狗?编剧署名之痛


“现实的荒诞往往出人意料”,如果说给狗署名只是极端个例,那么不给人(新人编剧)署名则是编剧行业的普遍现象。

联署声援名单中的编剧黄一川(代表作:《超能少女》《主角无光环》)向骨朵诉说着她曾经的遭遇:“当时给一个男频大IP写网大剧本,合作方说让我先写着,稿酬和署名都会有的。因为是熟人就没有签合同,后来剧本写完了,又说没有稿酬,但可以保证署名。那时稿都交了,也没别的办法,我就认了。但最可气的是,前段时间这个网大上线了,竟然没有我的署名,而成片跟我写的基本一样。”
 
电视剧《马兰谣》编剧署名截图

《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5》《G小调进行曲》《最强男神》等作品的编剧许真也有类似的经历:“是一个动画系列片,直接是没有编剧署名的这一栏。字幕上有原画、分镜、导演、动画,但是没有编剧这一栏”。
 
声援名单中的另一位编剧陈曦(代表作:《无法触碰的爱》《麻神》)也向【骨朵】吐槽了署名被坑的遭遇:“第一署名给了甲方公司的责编,我的署名被后移了。但是为了表面的和气,也就没有深究”。
 
“类似的经历我也遇到过很多,但因诸多原因,有的我忍了,有的私下解决,有的正在沟通,最终通过网络发声,或付诸法律得以解决。”同样也在此次声援名单中的作家兼编剧于宁(代表作:谍战剧《追踪者》、长篇小说《决不饶恕》《铁血江湖》等)如是说道。

正如编剧余飞在微博转发评论时所说的“没有编剧就没有剧本,没有剧本就没有影视行业”,在整个影视创作生产链上,剧本是最前端也是最核心的,而编剧就是这核心的核心,是作品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作者享有署名权。
 
法律规定是一回事,现实却又是另一番景象。此前,光是因为署名问题,编剧行业就出现了数不清的纠纷案例。其中较为知名就有:
 

2020年,编剧王先生和杨女士因署名权起诉《隐秘的角落》出品方,引发行业热议;

2018年,编剧张灿灿曝出与《法医秦明2》制作方关于署名权和稿酬的纠纷;

2018年,编剧陈琼琼起诉《白夜追凶》编剧韩冰,要求韩冰公开道歉和优酷追加编剧署名;

2017年,编剧李亚玲指责陈思诚独享《唐人街探案》编剧署名权;

2017年,编剧、作家林宏起诉《风筝》出品方要求署名,2019年胜诉;

2017年,编剧王黎因《路从今夜白》署名权问题与张柳诉讼;

2016年,编剧、作家蒋胜男起诉《芈月传》制片方侵犯其编剧署名权;

2014年,编剧胡强及刘桉因署名权纠纷起诉《北平无战事》编剧刘和平,引发关注;

2011年,编剧吴迎盈因《十指连心》稿酬和署名权发起维权,2014年胜诉;

2007年,编剧麦家因《暗算》署名权和稿酬发起维权诉讼,2008年胜诉;

2007年,编剧李东东因《金婚》署名权发起维权,2009年维权成功;

2006年,编剧李树型因《墨攻》署名权发起维权,2009年维权成功。
 
以上十数个引起广泛关注的署名权纠纷案例中,不乏知名甚至大牌的编剧,更遑论不知名和初出茅庐的新人编剧所遭遇的种种署名之痛了。
 

编剧权益被侵犯还不仅仅体现在署名问题上,被骗梗概、被抄袭、欠薪、不给尾款、维权难等等行业乱象让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把目光投向这个绝对不可或缺但又有些“弱势”的特殊群体。


编剧VS制片人

“相较于韩国的编剧中心制,国内的许多编剧已逐步沦为制片方的工具人。制片人的权力非常大,编剧说换就换,甚至用完即弃”。
 
编剧吴静(化名)告诉骨朵,自己曾受到过两位所谓制片人的语言侮辱。例如“你连给我当助理都不配!”“你们编剧就是行业最底层,傻X!”等等。“其中一位制片人在拿到我给她的免费劳动成果后,破口大骂3个小时之久,并且希望我继续为她免费写。过程中不时向我炫耀她认识的导演和明星”。
 
《马兰谣》豆瓣条目下网友恶搞图片

在一个影视项目中,编剧和制片人本应是亲密的合作伙伴,“编剧负责创作,制片人负责管理。专业的制片人主要精力在项目管理上,不会干预编剧创作。很多不合理的荒诞事件,是不专业制片人做的。”
 
“不专业的制片人没有融资能力,需要拿着剧本撬动资金;没有平台资源,需要拿着剧本打动平台;没有资金实力,需要欺骗编剧才能拿到剧本;不懂行业规则,喜欢对内容指手画脚;不懂专业知识,常常提出违反常识的要求;没有审美能力,只会依靠演员颜值判断项目价值。”
 
吴静(化名)的话虽然有些极端,但还是代表了多数编剧在与制片人打交道的时候所遭遇的种种困境。
 
“希望制片人善待编剧,既然选择了编剧,就要相信编剧,不要随意安排一些非专业人士对剧本指手画脚,糟蹋剧本,毁掉编剧信心,最终毁掉项目,白费心血。”编剧于宁说到。
 
当然,然目前国内制片人的专业素养良莠不齐,但很多情况下制片人也是颇为冤屈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制片人就告诉骨朵:“我们权力没那么大,投资方、平台方、广电的意见,乃至导演和演员的意见也时刻左右着剧本的改动和编剧的署名规则”。
 
正如曾有资深制片人言到:“如今的影视产业,已经不是从艺术家、创作者生发出来的创作模式,而是由制片方、平台方、经纪公司合力打造的购销模式,在这样的模式下,创作者的意向必然减弱,而编剧的权益自然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编剧维权路漫漫
“工会”制度亟需建立

此次事件是诸多曾遭受不平等待遇的编剧发声的一个契机,也是引起有关部门关注的一个突破口。”编剧于宁在采访一开始就说到了这个问题。
 
据了解,美国影视行业的各个工种均设有“工会”对相关从业者进行权益保障。而在国内,虽然有各大影视行业协会服务于从业者,但多数协会未能如国外工会那样,全面、细致、系统,乃至制度化地对从业者的权益进行有效保障。
 

“美国编剧工会与资方工会会签署一个《基础协议》,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协议的内容非常详尽,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署名约定、分离权、纠纷仲裁程序、影视剧重播及其他收入分成、养老与福利等各个方面。另外,工会的资金全部来源于编剧稿酬,这一点决定了它只代表编剧自身利益,不遗余力为成员提供法律、福利、工作支持。”一位联署声援名单中的编剧详细介绍了美国工会的相关情况。
 
虽然目前在国内实行工会制度道阻且长,但为行业发声、关注维权、改善行业生态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骨朵采访的近十位联名声援的编剧当中,几乎每一位编剧都谈到了诉诸法律的必要性“如果编剧们遇到类似情况,不要焦虑,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相信这次公开举报事件和联合声援事件会给行业带来更好的改变”,在当前大环境难以迅速改善的情况下,作为行业内容易入坑的编剧而言“首先是要提高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一定要签订合同,并且认真核对合同条款与商谈确认的条件是否一致。

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重要节点的往来资料,出现纠纷时及时搜集证据。

另外,知识产权是文娱领域中法律专业性较高的业务领域,建议更多地咨询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杨曙光律师提出了专业的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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